士林地檢署偵辦陳姓小模遭人殺害棄屍在南港區廢棄商場案,檢方一度懷疑是男子程宇及死者閨密梁姓女子聯手犯案,經3個月來調查,認為全案是程男偷走梁姓女友手機,再登入其臉書誘騙死者外拍,依殺人、強姦、強盜及竊盜等罪將程宇起訴,並求處死刑,至於梁女因被程姓男友誣陷,獲不起訴處分,可依《刑事補償法》聲請冤獄賠償每日3000至5000元不等。
起訴指出,程宇(22歲)因缺錢花用,假借外拍名義,將長相甜美的陳姓小模騙到南港區八德路四段廢棄商場,程宇趁機性侵小模,還徒手將對方勒斃,棄屍在廢棄商場內。
程宇心狠手辣,不但洗劫小模財物,還將死者手錶送給梁姓女友,甚至帶著梁女逃往台中飯店躲藏,誤導檢警辦案,讓外界誤為2人一起犯案,程男被捕後坦承犯行,卻指梁女是主嫌,害梁女被檢方聲押獲准,直到檢警過濾監視器畫面,確認梁女有不在場證明,羈押3天的梁女才被釋放。
檢方認為,全案是程男獨自犯案,梁女遭到誣陷,首先是調閱多處監視器,確認程宇騙誘小模外拍時,並無梁女身影。此外,案發現場也沒有梁女DNA跟鞋印,根據程宇手機鑑識分析,檢方認定程宇自己用手機登入梁女臉書,再用梁女名義聯絡被害陳姓小模。
檢方還發現,梁女在3月1日跟程宇去買高鐵車票,只看到程宇身影,入住台中酒店只有程宇身影,梁女也不斷強調案發時她人在家中,案發大樓監視器拍到的人影不是她。
梁女母親則在臉書PO指出,程男2月20日就偷走女兒的手機,控制女兒不能跟朋友聯絡,收發訊息都是由程男自導自演,還模仿女兒注音文,企圖混淆檢警偵辦,案發當天上午11點是她親自叫女兒起床,12點30分兩人在家吃午餐,1點她出門上班前,女兒都還在家。
梁母喊冤說,檢警所指案發現場附近超商在11點多到12點間拍到與程男在一起的女生絕對不是女兒,「她不可能會分身,這是我100%可以確定她在家,家裡電腦和門口監視器可以佐證,懇請辦案人員釐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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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一個寧靜的夜晚,凌晨三點鐘左右,我接到了一通朋友的電話,原來她妹妹的老公,到凌晨還沒回家,也讓她找不到人,希望可以尋求我的幫助。其實這樣的狀況,還是要跟當事人溝通了解,才知道要怎麼幫她。
原來小欣結婚7年,育有2子,每天忙著在家照顧小孩,打理三餐,偶爾接一些家庭代工回家做貼補家用,老公是某家上市上櫃的軟體工程師。最近這2個月先生常常說要加班,甚至回到家中還會接到公司同事的電話,常接到電話後便又出門了。近期連洗澡上廁所,手機都不離身,以前會讓小孩玩他的手機,現在手機不但上鎖,還設指紋密碼,她試著與先生溝通這些異狀,但先生都不回應。今天先生下班回家,才剛放下公事包,連飯都沒吃,接了通電話,又立刻出門了。
剛開始還有接小欣電話,說公司有事。到了晚上11點多,小欣撥了通電話給先生,電話那頭傳來嘻笑聲,之後手機就進入語音信箱了,再也撥不通。
我擔心小欣獨自一人會想不開,我就立刻穿了外套出門跟她碰面,陪著她渡過難熬的一個夜晚。小欣先生是家中的經濟支柱,若在此時跟先生大吵大鬧,對小欣的婚姻也沒有幫助,我建議她先暗中讓我們幫她了解清楚先生在外的狀況,另一方面請小欣要冷靜,控制好自己的情緒,避免打草驚蛇,讓先生有所防備,才能盡快把真相了解清楚。
果然3天內就發現小欣的老公根本就不是去公司加班,而是跟 公司的女性主管去開房間,小欣得知此消息之後,傷心欲絕,決定要捍衛自己的婚姻與權利,委託我們協助處理。不負所託,我們在一個星期內就抓到老公和女上司通姦的事實,縮短了小欣痛苦的時間。
在抓姦當天,老公跟女性主管當場下跪請求小欣的原諒,並希望小欣不要將此事宣揚讓公司知道,經過我們專業的協助,成功幫小欣向女性主管爭取300萬的精神賠償,以此警惕,而先生對於自己的行為感到懊悔不已,願意將名下所有的不動產與現金無條件轉移到小欣的名下,以求獲得小欣的原諒。我們勉勵小欣,給先生一個機會,從新開始新的生活,也提醒她不要再提起這件傷心的往事。
到目前為止,據我所知,她們夫妻倆現在生活很甜蜜,回到了以前談戀愛的時光,也很謝謝我當初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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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徵信業者最常接受委託的業務就是查外遇,但這種工作內容就常常會觸及法律上所不允許的項目,徵信業者賺錢之前還是得先求自保,都會要求委託人簽 下合約來避免以後的刑責。
電視劇演員王靜瑩因為車上被裝了竊聽器,懷疑可能是枕邊人陳威陶安排徵信社調查她,氣得直接告上警局,像他們一樣佳偶成了怨 偶,懷疑對方外遇偷吃的狀況是到處都有,甚至不乏有人找上了徵信業者,付錢請人進行調查。
一般最常見的跟監錄影、監聽蒐證甚至是定位追蹤,大部分都是徵信業者受委託來裝置這些工具,但其實非法監聽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許 的,吃上的還是妨害秘密罪嫌。徵信業者顏庸仁就表示,「我們教他們怎麼裝置,自己帶回家試裝。」
游走在法律邊緣,業者通常不會自己去架設或是裝置監聽設備,反而是用教學的方式教導委託人,即使真的出問題,受委託時所簽署的 同意書,也是保護自己的方式。業者顏庸仁說,「不會涉及什麼非法跟監,我們也接受他們委託,委託我們去跟監他所要跟監的對象。」
儘管是受人之託,忠人之事,徵信業者本來就是靠調查事實來糊口飯吃,但徵信業者除了要學會賺錢之外,還得要懂得明哲保身,免得 吃上官司。(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劉世森、廖容瑩)
林老闆的電子公司已經是一個夕陽西下日漸凋零的公司,但是工廠近日接了一筆訂單,中國大陸客戶一次訂購了3000萬的電腦ic設計面板,且對方是從未合作過的中國大陸客戶,客戶希望以一半現金、一半支票方式付款。
然而林老闆心裡一則喜一則憂,喜的是現在不景氣有生意上門怎能不高興?然而擔憂的是如果是跨海詐騙案件怎麼辦?第一次合作的客戶對彼此都不熟悉,如果不小心賠了夫人又折兵?但是又該如何了解這新客戶呢?
正當林老闆傷腦筋時,上網搜尋了徵信社看到了一統徵信的廣告又想起了在戶外的大型刊版及候車亭,心想這不正是我現在需要知道的嗎?於是撥了這通詢問電話,剛好由我親自接到這通電話,經過我專業的細說,林老闆全盤了解後,委託了我深入調查,於是:客戶公司成立資料、營運狀況、股東情形、銀行往來信用資料、公司進出貨等…,全都知道一清二處,再經由專家評估,此公司財務狀況一切正常,是一家值得合作的陸資企業。
林老闆因此也放下心裡的忐忑不安,歡喜的跟客戶簽訂合約,並且合作愉快,順利的讓公司起死回生,事後林老闆非常感謝我們公司,但是我們公司並沒有沾沾自喜,因為未來還有更多的挑戰,更困難的案件,等著我們處理,也有更多的民眾疑惑困難需要我們來幫助。
一統徵信副執行長 趙先生 0919-501-877
日本探偵社 株式會社アイヴィ·サービス扎晃本社 代表山田聰社長一行前往國華徵信台北總公司拜會期間,雙方就彼此國家的法規、辦案方式、辦案項目進行交流,現場氣氛相當融洽,彼此都展現了高度的合作意願。由於雙方若正式簽屬合作案,將成為徵信業界台日合作首例,雙方在相關細節溝通上也格外謹慎嚴實。
【 記者劉於捷/臺北報導】日本探偵社 株式會社アイヴィ·サービス扎晃本社 代表山田聰社長率領5名探偵社成員今(23)日抵台,前往國華徵信台北總公司拜會,並洽談未來的合作方式。據透露,這次雙方洽談合作案相當順利,國華徵信股份有限公司將成為全台第一家與日本探偵社簽屬合作案的徵信社。
林采莉,從事徵信業22年,現為中華民國婚姻危機處理協會理事長,並兼任一統徵信總公司副總,專攻領域為兩性關係及心理諮商,從事徵信業的信念為「幫助受害者」,短短的五個字,卻道出了肩膀所背負的責任,以下就讓我們來聽聽如何幫助這些在婚姻危機中的受害者。
你認為徵信社能夠帶給被外遇的民眾什麼最實質的效益?
每個被外遇的民眾都是受害者,並且是遭受權力損害的受害者,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而婚姻保有的忠貞權就是婚姻道德的最低保障,而徵信社能夠帶給受害者的就是擴張受害者最大的權力,協助受害者去爭取法律上對婚姻保障的基本權利並爭取到最大,其中包括所謂的監護權、夫妻財產分配、以及精神上的損害賠償等。
並且對受害者建立健全的心理輔導,在辦案子的過程及事後的追蹤協助受害者走出最沉痛的婚姻傷害。
對於被外遇者,你會希望他們能夠怎麼面對被外遇的事實?
面對問題,處理問題。
其實任何一個人在人生的階段中都會碰到感情的問題,碰到的時候要如何,調整自己的心態,去面對人生當中的每一個波折,是所有人都必須要處理的一個課題,
逃避不能解決問題,事情發生了就要面對,時間並不是能解決一切問題的良藥,尤其是感情的問題,受害者應該要轉念、面對,正確的意念,可以為你帶來不同的人生,俗話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但正確的觀念是,這個墳墓是可以選擇重新開始的,離開一段痛苦的婚姻,可以重新尋找幸福的婚姻。
在這麼多服務的案件中,哪一個案件的結束是你感到最沉重的?
我們過程中會協助受害者建立正確的觀念,但有時受害者會因自己本身錯誤的觀念,導致自己陷入無間地獄的輪迴,1965年物理學獎得主理查‧費曼說過:「人不能欺騙自己,因為自己是最好騙的。」
我們處理案件的過程中,會以客戶的需求為優先,但我們會希望客戶一開始就清楚了解自己想要的是什麼,訂下明確的目標後照著這目標走,除非有真正可以挽回的重大事件發生,不然不要輕易改變自己的初衷,有一個婚姻外遇案件是這樣的,委託人與我碰面後,表達自己的訴求是離婚,辦案的過程中雖然有波折,但最終還是成功破案,在談判桌上,我告訴委託人的老公:「錢再賺就有,這段婚姻你帶給委託人太多的痛苦,婚姻再持續下去並沒有任何意義,因為你並沒有想要挽回你太太的心。」成功說服委託人的老公答應將財產移交給委託人並協議離婚,但這時卻發生了一個轉折,委託人跟先生同時是同事關係,並不願意簽屬保密條款,希望利用公眾的輿論讓先生遭受社會性抹殺的人生,就因為這個想法,讓委託人情願放棄一切先生所給予的承諾,讓自己陷入了無間地獄。
我當下雖然想勸委託人,但委託人執意為了不簽屬保密條款不肯離婚並放棄賠償,我也只好順從委託人的意見,並且因為委託人放棄先生的任何賠償,我也願意放棄與委託人一開始所簽訂的150萬破案獎金。
事後案件的發展最讓我感到沉重的,就是因為委託人這一個決定,讓自己反而過來誤解我們,委託人事後在公司到處宣揚先生外遇的事實及證據,但效果並不如當初所預期達到社會性抹殺的程度,委託人當初認為報復比賠償更具有意義的錯誤觀念,讓委託人陷入了無間地獄,到處尋找報復的出口,不僅與先生重新對簿公堂,還反過來告我們詐欺,認為我們沒幫她處理到最完美,這正是讓我最痛心的,委託人欺騙了自己,導致對我們的誤解無法解開,我在辦案件的過程中盡心盡力,並且站在委託人的角度去為委託人爭取最大的權益,我對得起我當初與委託人簽署的三張委託書(蒐證、抓姦、事後協調),但只因委託人錯誤的觀念,下了錯誤的決定,讓自己陷入了無間地獄,導致我本身遭受最大的誤會,不管是我自己的角度,或是委託人現在的生活,都是令我感到相當沉痛並痛心的。
最後我想說的是,這起案子因為當初委託人是希望離婚的,一直到破案的協調談判桌上才忽然更改決定不離婚,所以我希望任何案件的委託人,一開始就確立好自己的目標,時刻提醒自己莫忘初衷,因為離婚與不想離婚的辦案手法是有一定的差距的,一子錯滿盤皆輸,如果這起案件一開始,委託人就確立好不離婚的目標,這起案件也不會走到現在我蒙受不白之冤,委託人陷入無間地獄的結果。
林采莉
莉的自由,聯合報元氣專欄作家
中華民國婚姻婚姻危機協會理事長、一統徵信台北總公司副總
印尼亞齊省篤信伊斯蘭教,針對觸犯法條的人民設有「鞭刑」,一位20歲女子伊莉塔(Nur Elita)在公眾場合遭公開鞭打,之後直接在台上昏迷的殘忍影片,近日在網路上廣為流傳。去年也有一位女子因為「跟男友站太近」,因此被處以23下鞭刑,遭到外界批評。
根據《鏡報》報導,影片中可以看見,伊莉塔雙腳跪在台上,官員透過麥克風宣布「開始行刑」後,鞭刑執行者開始鞭打她的背部,期間不斷因為痛苦而扭動、發出大叫,一直到第5下真的受不了劇痛,直接倒在台上,最後被抬下場,群眾在旁邊拿出手機拍照,並且不斷歡呼。
據了解,伊莉塔外遇上床被抓到,因此遭處以鞭刑,影片拍攝時間於2015年12月,記者法達(Tarek Fatah)於8日將影像放上網路沉痛地表示,「這不是阿拉伯或伊朗,而是印尼亞齊省,將鞭刑當作公共娛樂」。
夫稱不舉竟搞上女廚工 妻錄到「車震百次」
【孫友廉╱新北報導】北部一家知名魚丸店黃姓前股東,和店裡越南籍阮姓女廚工發生婚外情,遭妻怒告通姦。黃男和小三判刑後仍不時幽會車震,黃妻忍無可忍,偷偷在丈夫車上放錄音筆,錄到「搞100次了」、「沒有妳吸怎麼辦?」等鹹濕對話,黃妻雖獲判賠110萬元,但也因過度蒐證遭依妨害秘密罪起訴。
被控通姦的黃男 (57歲)是知名魚丸店股東,越南籍阮女(33歲)則是在店裡擔任廚工。5年多前阮女產子後,黃妻得知丈夫常帶阮子出遊,她覺得可疑,因此取DNA送驗,證實阮子是黃男的「種」,加上過往丈夫常自稱有性功能障礙,兩人已10餘年沒性生活,黃妻憤而提告妨害家庭,法院各判黃男、阮女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
索千萬獲賠110萬
但遭判刑後,黃男依舊持續與阮女幽會,黃妻憤而繼續在丈夫車上偷放錄音筆蒐證,多次錄到黃男說:「好久沒搓妹妹喔」、「吸妳奶」;阮女則說:「搞了100次」、「我跟你關係已經7、8年了」等鹹濕對話,更常拍到兩人摟腰、牽手出遊、甚至2度在阮女住處捉姦,當時丈夫都在場,因而對2人求償1000萬元。
黃男、阮女出庭時僅承認通姦1次,更稱黃妻求償過高,但高院考量2人長久私情已造成黃男與妻分居,因此判賠110萬元,仍可上訴。
黃妻對法律失望
不過,阮姓小三也反告黃妻妨害秘密,檢方調查發現,由於黃妻在2015年8月初,已取得DNA親子鑑定報告,足以證明黃男跟阮女有通姦事實,且黃男在偵查時也已承認通姦,但黃妻仍繼續在車上偷放錄音筆竊錄半年,檢方因此認定黃妻行為已屬蒐證過度,將她起訴。
對於蒐證老公外遇還被起訴,黃妻表示,她已受盡委屈,法律對守法的人一點用都沒有,阮姓小三提告是要逼她撤告。
另外,記者無法連繫上阮女,無法取得其回應。
為了不讓渾身散發出成熟女人韻味的老婆,在社交場合成為眾目的焦點,他決定不帶老婆出席應酬,沒想到老婆轉而學習高爾夫排遣無聊時光,打著打著竟然和教練在床上「一桿進洞」。
記者黃天/報導
下面的故事,是當事人親口所述,也是他的切身之痛──我今年50歲,家住新北市,結婚20多年。育有1子,20歲,就讀國立大學。在外人面前,我是大家稱羨的成功企業家;實際上,我跟老婆相處得並不好,貌合神離。
我老婆47歲,保養得不錯,看起來比實際年紀來得小,有時候我帶她出門,走在路上或是參加聚會,她仍然可以吸引不少男人的眼光。剛開始我還會沾沾自喜,認為自己很有面子,但時間久了,我反而覺得那是一種危機。她愈吸引男人的注意,我就愈有可能失去她。為了保住她,也為了保護我,我就減少帶她出去應酬的機會。
● 不帶老婆去應酬她竟學打高爾夫
把老婆關在家裡,我也覺得自己有點過份,對她有點內疚;也是老婆耐不住寂寞,大約3年前,她竟然說要學打高爾夫球。我想,打高爾夫球是健康運動,總比留在家裡胡思亂想來得好。而且,就算加入高爾夫球隊,隊友也是女性居多,應該沒什麼關係。所以,我就同意她去學打高爾夫球。
可能是她從來沒有什麼嗜好吧,一打高爾夫球,她整個人就迷上了,還一口氣加入了好幾個球隊。一開始,我也不覺得如何,反而認為她有事做就好,但她後來實在是小白球愈打愈過頭了,一個星期,一至五上練習場,六、日就上球場,跟著高爾夫球隊的隊友,還從台灣頭打到台灣尾,現在回想,當時真的是有點太誇張了。
後來為了打高爾夫球,我還跟她吵了好幾次架,因為,她每次去打高爾夫球,早上出門,晚上才回來,什麼家事都不做了;一回家,就說很累,洗完澡立刻上床睡覺。我要找她「辦事」,她也都拒絕。結果,說很累的人,第二天一大早又趕著出門去打高爾夫球。總之,我們夫妻之間的關係,被一顆小白球給搞得緊張萬分。
簡單來說,我老婆一迷上打高爾夫球,我們夫妻之間的接觸就變少了,不僅見面少,說話少,連做愛做的事次數也變少了。我從來都沒有想到,為了打高爾夫球,竟然徹底改變了我們夫妻之間的關係。
真正讓我感到「歹誌大條了」,是在我出國期間。那次,我到大陸出差10天,才下飛機,三更半夜拖著疲憊的身體一回到家,卻發現老婆外出。我那個讀大學的兒子還沒睡覺,看我回來了,立刻告訴我說:「媽媽晚上都會出去,直到凌晨三、四點才回家。」我一聽就傻了,她打高爾夫球晚回家已經很離譜了,現在竟然還晚上出去「打高爾夫球」,一直打到凌晨三、四點才回家?而且還是趁我出國的時候幹這種事!
● 三更半夜還打高爾夫球令人起疑
我覺得事情太不尋常了,如果再不管管,任憑她這樣玩下去,也許我們的婚姻就完蛋了。我主動找她詳談,但她根本不理會我,我們開始大吵,可是吵歸吵,她依舊我行我素,最後沒辦法,我們協議暫時分居,大家各自冷靜一下,我決定搬出去住,眼不見為淨。
其實,我會選擇搬出去住,也是另有打算。我懷疑老婆不是只打高爾夫球那麼單純,她的行為舉止大大改變,應該是有了其他男人,而這個男人,可能就是她高爾夫球隊的隊友。
之前我就找上國華徵信,做了諮詢,他們建議我,可以先用跟監的方式,確認我老婆到底是不是有了別的男人!為了找出真相,我同意了,所以,在我搬家的第一天,他們也開始對我老婆進行跟監。
剛開始的三個星期,我老婆的每天作息還算正常,除了打高爾夫球之外,就是上美容院做頭髮,或是跟高爾夫球隊的隊友上餐館吃飯,還會去北投泡溫泉,都是團體活動,並沒有單獨跟其他男人碰面約會。
聽到調查員的報告,當下我還真希望,是我自己想太多,誤會她了。孰料,真相還是殘酷的。那天,我老婆又去做頭髮,也沒什麼異狀,調查員以為她又要去餐廳跟高爾夫球隊的隊友吃飯,結果,這次她卻搭上計程車,直接坐到火車站,又買了高鐵票,搭上南下高鐵,直奔新竹。
● 搭高鐵到新竹BMW男溫馨接送
後來我聽說,調查員很機警地跟上高鐵,到了新竹之後,有個男人開了一部BMW來接她,這個男人身材健碩,留著平頭,兩人隨即去到一家日本料理店吃飯。吃完飯後,轉去國賓飯店11樓,喝酒、跳舞。他們的互動很親密,不時擁抱、親吻,看在外人眼裡,就像一對熱戀中的情侶。
過了午夜凌晨,這個男人帶著我老婆離開國賓飯店,他們又坐上BMW,往薇閣汽車旅館駛去。調查員一路跟隨,直到看見BMW開進薇閣汽車旅館,他們也跟著進去開房間。調查員也聽到服務小姐問說:「請問你們要過夜還是休息?」只聽那個男人回說:「過夜。」調查員當然也開了房間過夜,然後,他們就打電話給我。
調查員在電話中告訴我跟監的詳細經過,還說我老婆已經和那男人進入汽車旅館了,而且是過夜。最後他們問我:「要不要捉?」我絲毫沒有遲疑地馬上回答:「當然要捉!」他們說會等我趕到現場之後再動手。
從台北開車殺到新竹,開快一點,不到1小時就能趕到。我很生氣,但還沒有失去理智,我想到如果此時親自開車去捉姦,難保不會出車禍。我顧不得面子,馬上通知好朋友開車來載我。凌晨4點,我們終於抵達新竹的薇閣汽車旅館。
我們和調查員衝進房間時,他們倆人脫光光,抱著睡覺,連棉被都沒蓋。一群調查員非常忙碌,拿垃圾桶、搶床單、拍照、錄影,場面一團亂。他們倆人起身坐在床上,還故做鎮定,毫不慌亂。我一看那個姦夫,當下也楞住了,原來我竟然認識他,他就是我老婆的高爾夫球教練!
● 平頭教練床上和我老婆一桿進洞
我氣到要打姦夫,被調查員攔住,我忍不住開罵:「我們之前辦一桿進洞請吃飯,也有邀請你。現在你竟然也找我老婆『一桿進洞』!」
打高爾夫球的人都知道,如果打過一桿進洞,都要請客吃飯。我老婆以前也打過一桿進洞,當時就請吃飯,也請了這位高爾夫球教練。沒有想到,他竟然會吃飯吃到床上,跟我老婆「一桿進洞」!
後來,我老婆承認,她跟高爾夫球教練,連同被捉姦這次,一共打過4次「一桿進洞」,之前3次都是發生在台北。我不想跟高爾夫球教練和解,堅決提出告訴。為了感謝調查員的辛勞,我二話不說,給了他們50萬元的破案獎金。
採訪記者/黃銘仁
聯繫電話:0981-899-909
婆婆:
在我與你兒子結婚之前,你在我的生命中只是一個陌生人。我的生命來自我的父母。我今天的身心、學歷、知識、能力、教養、待人、處世,全都是來自我父母的傳承,沒有一分一毫來自你。 我不明白,為何結婚後,我活了二三十年的歲月全部必須歸零?變成你家的人,我無異議,可是要聽從你家的話,說真的,我心理不能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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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婆婆回信了!
媳婦:
我一直在想,你對我到底有什麼意義?你只不過是我兒子的老婆,在你們相識之前,你在我的生命中根本沒有任何意義。我把畢生心力奉獻給我的兒子,今天我兒子的學歷、成就、能力、待人、處世之道理,都是來自我的傳承,你既沒教育他一分一毫,卻儘是享受他的豐功偉業。所以我不懂,為何你一嫁進我家之後,我養了二十多年的心血全都付之 一炬,然後變成必須做個沒有抱怨、沒有脾氣的婆婆,欣然接受你存在的事實。
我兒子養了這麼多年,卻要拱手送給另一個女人,我只求你能做到一個媳婦基本的孝道,就被說成像惡婆婆似的,也不想想我兒子的收入全都被你拿去置裝,我連拿點養育成本回來就被嫌成倚老賣老。說真的,我心理很不平衡。
所以如果你正和我兒子逛大街、看電影時,你得感謝我以及我過去多年的付出;如果你正靠著我兒子的肩膀,像個小鳥般享受在他保護下的安全感時, 你得感謝我把兒子教育的那麼好。如果你不知道感激那就算了,但你也不應該挑撥我和兒子之間的關係, 極力想從我身邊帶走我的兒子,然後還一副和公婆住在一塊有多委屈似的。這簡直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還有,雖然你白天有工作,表面上是經濟獨立, 但你別忘了你現在住的是我辛苦十多年買下的房子,就連你們小孩的生活照顧也全都必須靠我,你賺的錢只是供你自己及你的孃家,根本與我、與這個家無關。所以我不能忍受你會賺錢就好像很了不起,理所當然的不幫忙家務,不照顧小孩,用家裡的水電煤氣卻又一副應該的,而我向兒子拿點生活費又有微詞,還得看你的臉色,豈有此理!
我又沒跟你拿,也不需要你養,更沒吃過你煮過半頓飯, 我可以尊重你不適應這個家,但是不能讓你破壞這個家原有的秩序。所以我現在要跟你開誠佈公地講清楚、說明白:房子是我買的,你若想住在這個家就必須幫忙家事。當然,你們若想搬出去,絕對沒問題,只是在你們未有能力之前,請尊重這個家,別把它當成旅館。還有希望你在花錢的準則上有一把尺度,不要滿嘴想搬出去,卻又不停的在花錢。以後我兒子若是拿錢給我,請你不要在一旁擺臉色,因為我從不過問你拿了多少錢回孃家。
你只是我兒子的老婆,你們的關係也只有短短幾年,會不會有未來都不知道,卻百般挑剔我這個婆婆,若是有人挑剔你母親,你心理又會舒服嗎?你母親又能達到多少要求呢?
所以——以後煮飯時間一到,請主動出現,不要只會窩在房間裡等我喊吃飯,因為這是你身為太太與母親應該做的,而不是年邁的婆婆要來伺候你們一家三口。!還有,我的衣服向來習慣用手洗,所以不用勞煩你,不過你也不要連操作個洗衣機都不會,只會用撒嬌來催我兒子做事。
當我有病痛要去看醫生,想請我兒子提早下班帶我去,也請你不要一副好像我是個多病多麻煩的老太婆,因為總有一天你也會老。總而言之,我兒子孝順我是應該的,而你,我不敢奢望得到你的孝敬, 只希望你別把我兒子的心帶走。你應該看了很多新聞,現在都已經是"家務勞給"的年代,我既沒有向你索取薪水,卻又幫你打理好一切,讓你安心上班,做到這樣,你該偷笑了!
最後,回這封信給你,你一定會覺得錯愕連連,但是人與人之間是互相尊重的,我對你便是以這這樣的基礎去相處,如果你不能夠同樣尊重我的感受,就算我會看在你的晚輩的份上退讓幾分, 但是我還是要把底限說清楚。 你說"現代女性要大膽地聲張女權",但是我要在這裡反駁你!你不是我女兒,我對你也沒任何虧欠,對你我已經發揮最大的容忍與尊重,其他需要學習的地方是在你一邊。媳婦,若要我尊重你,請你也尊重別人。
《注﹕這篇文章感動了天下百萬的父母與子女,讓人間更恩愛,愛的傳遞,不要在你手裡終止,轉給你的朋友》
不久,醫學界可能即將掀起變革!
日後腫瘤的新治療方法,不再是做化療,放療或手術!!
而是改變飲食並改善血管新生!
本影片全長2O分鐘,以前沒有中文字幕,現在有了,很棒的醫學常識,飲食是一日三次的化療,非常棒! 值得參考。
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請抽空觀賞。
一位小男孩和家人在餐館裡吃飯,此時一名服務員正端一鍋沸騰的熱湯,
卻不慎在滑溜的地板滑倒,並將整鍋熱湯潑灑在男孩身上。
整起事件被餐廳的CCTV攝像機拍下。 疑似這是發生在印度,
目前還不知道男孩的燒傷有多嚴重,但滾燙的熱水可能造成嚴重的傷痕。
任何場所務必注意公共安全 ,尤其是餐廳 ,千別要注意服務生送餐時的動態















